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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西塞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翔获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时间: 2022-06-10 14:34 来源: 西塞山区法院


日前,省人社厅与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50个单位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80名同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翔荣获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吴翔,女,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负责人)。她在法官这个平凡而特殊的岗位上,凭着责任心和爱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用法律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蓝天。在吴翔同志的积极工作和努力下,西塞山区人民法院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的好评。

   积极作为,奋力推进少年家事审判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

2020年,西塞山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后,专门成立了少年家事审判中心,组建了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团队。在硬件建设上,在吴翔带领审判团队构思完成了少年家事审判中心一期建设,包含少年(圆桌)法庭、心理疏导室、家事调解室、文化长廊和楼道内的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牌等法治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形成了集未成年人犯罪审判、维权、家事调处、延伸帮扶、普法宣传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吴翔还融合多方资源,建立联动机制,积极主动与检察、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11个职能部门沟通对接,联合签署了《关于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多元化解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各方优势,构建立体维权网络。在制度创新上,吴翔在全市法院率先起草完成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落实工作更好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扯下“犯罪标签”,为其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未成年人顿某出狱后,吴翔主动到其家中看望,向其本人和家人告知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打消了他们的思想顾虑。目前,顿某跟随父亲学习车行经营,并为备考体校做准备,吴翔和顿某家人都感到很欣慰。在案件审理上,吴翔采取庭前进行心理疏导和亲情会见、庭上进行法庭教育、庭后进行判后帮教的全流程模式,减轻涉案未成年人思想包袱,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一起盗窃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余某系留守儿童,性格内向,14岁辍学后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经过吴翔审前走访、心理疏导、亲情会见、法庭教育等多种帮教方式,余某宣读悔过书时泪洒法庭,表示以后要改过自新,用自己的劳动获取财富。

敢于担当,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

吴翔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易受伤害等特点,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在事实查明上,建立性侵害案件统一证据规则,性侵害案件作案手段隐蔽,取证、固证困难,在审理时更加注重对立案程序合理性,言词证据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并结合经验法则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评判。在量刑上,加大性侵案件的打击力度,确保辖区内类案的量刑均衡。在陈某甲猥亵儿童一案中,因客观证据较少、被告人拒不供述、被害人陈述证明力较弱等问题难以直接严格适用证据印证证明模式,为了解决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的司法难题,吴翔在审理时更加注重了对立案程序合理性,言词证据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并结合经验法则对全案证据进行了综合评判,对猥亵儿童类型案件的裁判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和示范作用。该案被黄石市司法局、黄石市妇女联合会评为2019-2020年度黄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温情关爱,帮扶助力未成年人家庭度过难关

吴翔充分利用司法救助保护制度,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情况的未成年人被害人家庭,积极争取司法救助,从物质、精神上给予被害人家庭最大程度的慰藉,及时传递司法温情温度。在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中,小学生曹某被撞身亡,其母亲精神受重创,卧床不起,父亲无稳定工作,全家陷入困境;被告人邓某经济困难,无法足额赔偿被害人家庭。为此,吴翔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主动帮助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使该案的赔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被害人曹某的家人专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强化宣传,认真做好青少年法治宣讲服务

吴翔带领少年家事审判团队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前往十中、十六中、沿湖路小学、龚家巷小学等学校开展预防性侵、防止校园暴力、暑期安全教育等法治宣讲活动,受到了校方和广大学生的欢迎与好评。积极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学生旁听典型刑事案件的庭审,发挥庭审直观生动的教育作用,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另一方面,吴翔积极利用法院自身“两微一端”以及户外大显示屏等平台,对少年家事审判中心工作、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心理疏导、亲情会见、审理及帮扶、多部门和单位的交流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借助《黄石日报》和《东楚晚报》等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对少年家事审判工作进行宣传报道。2020年8月17日,《黄石日报》对我院与黄石市妇幼保健院构建心理咨询合作机制进行了头版头条报道。2020年9月7日,《黄石日报》和《东楚晚报》均对我院使用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被告人余某盗窃一案进行了头版头条报道。通过上述多种宣传方式努力打造本院少年家事审判的亮丽名片,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和人权保障的司法形象,促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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