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被撞身亡起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促和谐
“吴法官,太感谢你了,你为我们的事操了很多呀!”近日,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家属来到西塞山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中心,将写有“为民执法,情暖人心”的锦旗交给吴翔法官和法官助理陈玉洁,向她们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2019年12月27日下午,被告人邓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被害人曹某某发生碰撞,曹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身亡,殁年6岁。悲剧发生后,邓某某被刑事拘留,该起事故经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邓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受理此案后,该案承办法官吴翔了解到被害人父亲已在阳新县太子法庭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是双方一直未能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家中生活十分困难,家中无固定收入来源,被害人的母亲丧子后心理遭受重创,精神恍惚,已卧床多时,被害人的父亲也悲痛不已,但还是得打起精神照顾卧床的妻子和大儿子。
于是,吴翔法官多次与被告人邓某某的家人、律师联系,通过打电话、面对面交谈的方式做被告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履行赔偿义务,弥补被害人家属。同时,吴翔法官也多次与被害人的家人、律师联系,并亲自带着慰问品去往被害人家中看望,鼓励他们振作精神。
该案是西塞山区法院刑庭和阳新县法院太子法庭首次联合办案。太子法庭受理该案民事赔偿纠纷的承办法官李明辉也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今年8月20日,双方当事人同意在太子法庭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当日,吴翔法官带着刑庭法官陈俊、法官助理陈玉洁从黄石冒着大雨赶赴太子法庭。在调解过程中,吴翔、陈俊和李明辉三位法官不厌其烦地从法理、情理多角度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沟通调解,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赔偿意见,被告人家属当场赔付了被害人家人22万元(前期已赔付20万元,共计42万元),被害人家人出具了谅解书。至此,双方当事人的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纠纷虽然化解,但吴翔法官还是尽心地继续寻找其他救助途径帮助被害人家属。根据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被害人的家庭实际情况,吴翔法官已向西塞山区委政法委报告申请司法救助,以期能够更好地减轻被害人家庭的负担。
本案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维护了被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还修复了双方的关系,消除了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和谐司法的内涵,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